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到,规范定价程序。制定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标准,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核定运营机构最高准许收入;在最高准许收入范围内,由授权主体制定各类产品和服务的上限收费标准,并书面报告发展改革部门、数据管理部门;运营机构在不高于上限收费标准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国家数据局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推进登记服务标准化,依托登记信息和政务数据目录,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建设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实现与各省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对接,推动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电子凭证“一证一码”,支撑登记信息的查询和共享。
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法案指出,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标准制定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
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最新政策和有关情况。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在昨天(9日)发布,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意见》从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提出17项具体措施,一大批高质量的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