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据工信部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安排,在自愿申报、组织评估基础上,确定了20个城市(联合体)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
北京、上海、重庆、鄂尔多斯、沈阳、长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济南、武汉、十堰、长沙、广州、深圳、海南、成都等20个城市入选。
7月3日,据工信部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安排,在自愿申报、组织评估基础上,确定了20个城市(联合体)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