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港交所主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新上市机制正式生效,新增的18C章进一步扩大了在香港市场上市的企业范围。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则有助于推动新一代科创公司上市,提升港股市场活跃度,保持香港在亚洲领先的生物科技融资市场地位。
据了解,此次新增18C章的最大特点是允许满足相关市值要求的未商业化特专科技公司上市。该规则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益达到2.5亿港元及以上的企业即为“已商业化公司”,未达到则为“未商业化公司”。
针对未商业化公司,18C章设置的上市最低市值门槛为100亿港元,已商业化公司为60亿港元。同时,新规将研发开支比例纳入上市要求,其中收益达到1.5亿港元但低于2.5亿港元的未商业化公司的研发开支比例最低门槛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