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网讯,11月9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示《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该规划征求意见时间从2022年11月9日起至2022年12月8日。
至此,西藏成为全国第28个公示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省份。前27个省份分别是广东省、山西省、海南省、吉林省、浙江省、河北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云南省、重庆市、江苏省、四川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贵州省、新疆、辽宁省、湖北省、福建省、天津市、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
据了解,《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规划范围为西藏自治区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120多万平方公里,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提出西藏未来15年在全国发展大格局中的战略定位是:安全稳定的神圣国土、绿色美丽的生态高地、安定祥和的幸福家园、高原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高原魅力的旅游目的地。
到2035年,西藏全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优化,到2050年建成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和示范性的生态文明典范。
在国土空间格局上,规划基于西藏自然地理格局和人口经济布局,提出构建“两屏稳固、一核引领、多点支撑、四区协同”的总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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