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11月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此前,公司为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借款1.90亿元,且部分借款存在到期后继续展期的情形,但均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北斗星通主营业务是基础产品、汽车智能网联与工程服务、信息装备、基于位置的行业应用与运营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为导航芯片/模块/板卡系列产品、导航定位天线及通讯产品、微波陶瓷元器件及组件产品、行业终端产品。
经查,2020年10月至2022年8月,北斗星通为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特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其中,为北斗智联提供两笔各2825万元的借款,为远特科技提供两笔分别为3390万元、10000万元的借款,部分借款存在到期后继续展期的情形。北斗智联和远特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远特科技资产负债率超过70%。前述财务资助在首次发生和展期时,公司均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2.3条、第6.2.4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财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北斗星通实现营业收入24.60亿元,同比减少12.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亿元,同比减少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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