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被“卡脖子”的不止有科学仪器,目前亟待自主化的几个领域包括芯片、工业母机(机床及配套)、工业软件等。
泰伯网 老白 | 文
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针对国产科学仪器,《科学技术进步法》大力鼓励政府采购。
其中,第九十一条明确:
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
政府采购的产品尚待研究开发的,通过订购方式实施。采购人应当优先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或者企业进行研究开发,产品研发合格后按约定采购。
《科学技术进步法》还鼓励企业原始创新,第四十一条明确:
国家鼓励企业加强原始创新,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自主确立研究开发课题,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国家鼓励企业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可以加速折旧 。
除此之外,《科学技术进步法》还有多处针对国产科学仪器的采购、扶持政策。
{{item.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