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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

《意见》明确了载人、城市环卫作业和载货及其它特种作业三种应用示范场景。

8月10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交警局联合印发的《深圳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正式实施。

根据《意见》,深圳将采用定点定线的形式在细分领域先行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包括载人、城市环卫作业和载货及其它专项作业应用示范。在前期开放124公里道路进行测试的基础上,深圳将由点及面逐步开放更多更复杂道路环境,开展多场景多模式示范应用,逐步实现深圳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落地及商业化运营。

《意见》明确了载人、城市环卫作业和载货及其它特种作业三种应用示范场景。在满足现有规章制度、保障安全条件下,除开放道路外,深圳鼓励半封闭独立功能区进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即大学校园、港口、物流园、工业园、公共绿化公园、景区等具有明显围蔽特征的场地。

《意见》规定,申请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主体、车辆、驾驶人及安全员等应满足2018年公布的《深圳市关于贯彻落实〈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的要求。

截至目前,深圳已发布124公里的开放测试道路,覆盖9个行政区域,并向腾讯、大疆、海梁等企业共发放12张牌照,海梁在福田保税区展开“阿尔法巴”智能公交试运行,同时汇聚60余家自动驾驶相关企业组建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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