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引发《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围绕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先进装备研发、高新技术应用四大方面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其中,围绕高新技术应用,应急管理部将布局建设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无线通信、虚拟现实等高新技术在应急管理领域创新应用方面的重点实验室。
此外,应急管理部还将布局建设自然灾害防治、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应急救援等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重点实验室,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感知识别、监测预警预报、风险预防控制等技术攻关方面的重点实验室,以及自然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消防灭火等装备研发方面的重点实验室。
《办法》同时指出,重点实验室是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以下统称“依托单位”)建设的科研实体,鼓励在人、财、物上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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