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网讯 国土空间规划的前置环节——“双评价”有了明确依据。1月2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对“双评价”工作给出了详细指导。
“双评价”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完善空间治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进行三条控制线划定,确定用地用海等规划指标的参考依据。
按照要求,编制县级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先行开展“双评价”工作,形成成果并随同级规划一并论证报批入库。县级规划可直接使用市级评价结果,也可有针对性地开展补充评价。
《指南》提出了双评价的工作流程。在完成数据收集、队伍搭建等准备工作后,首先进行本底评价,主要围绕水资源、土地资源、气候、生态、环境、灾害等要素,针对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三大核心功能开展。
其后展开综合分析。包括资源环境禀赋分析、现状问题和风险识别、潜力分析,并针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等不同情景提出措施建议,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多方案比选。
最终进行成果呈现时,需要对国土空间格局、主体功能定位、三线划定、规划主要指标分解方案等提出建议。
同时,《指南》也指出,当前阶段的“双评价”工作有一定的相对性,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权衡,并与上位评价成果衔接,作出合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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