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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年内将初步建成

    由1个国家级主站点和31个省级分站点共同构成的全国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将于年底前初步建成,到那时,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从国家测绘局网站对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测绘成果目录进行查询。这是5月8日从全国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建设第一期培训班上传出的消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测绘成果分发服务的方式和内容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建设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不仅是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的要求,也是促进测绘成果充分利用,减少重复测绘的需要。国家测绘局高度重视、不断推进这一工作, 2007年印发《基础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提出了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等;2008年印发《关于做好全国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年度系统建设的目标要求,印发《测绘成果网络分发服务系统技术指南》,作为系统设计和建设的技术标准,组织开发了提供元数据采集、编辑、转换和元数据网络发布管理的软件工具。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也积极配合开展分发服务系统建设,浙江、福建等省已建立了各自的省级分发服务系统并投入运行,大部分省的系统建设工作已启动或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全国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建成覆盖全行业的元数据库,实现测绘成果目录信息的及时更新与联动维护,建成测绘系统内标准统一、多级互联、安全可靠的分发服务系统,各级测绘成果分发服务系统之间实现目录信息高效互通和非涉密测绘成果实体的在线服务,形成测绘成果分发服务网络,提供及时、高效、可靠的测绘成果分发服务,满足社会越来越旺盛和迫切的需求。

    为了确保系统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2008年初步建成“1+31”(一个国家级主站点和31个省级分站点)全国测绘成果分发服务系统,5月8日至9日国家测绘局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在京举办了第一期全国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建设培训班。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福建、湖南、江苏、河北、吉林、辽宁等10个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成果管理与应用工作的同志,从事信息系统开发、运行维护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大家认真学习了《测绘成果网络分发服务系统建设技术指南》、元数据采集转换发布管理软件的使用及技术规范等。第二期培训将于6月中旬举办。

    国家测绘局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司长李永雄在培训班上讲话,希望各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系统建设的单位和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管理,齐心协力做好全国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各省1:1万比例尺地形图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元数据的录入和发布,实现与国家级主站点的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各省要根据实际,积极开发行政许可受理、网上订单响应、网络地图浏览等功能。

    据悉,国家测绘局将在12月底开展省级分站点建设评比,获得优秀的站点将在国家测绘局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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