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Scan me 分享到微信

关于滴滴Uber合并的事,商务部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

不管怎样,滴滴确实涨价了,对不?

  泰伯网讯 本月月初,滴滴出行与Uber中国终于坐实合并传闻,泰伯网对此已有报道,但外界一直质疑,此举有违《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8月17日,商务部对此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规定》第四条,经营集中未达到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商务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称,滴滴、Uber合并案目前进展怎么样?商务部是否认为滴滴、Uber符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的申报要求,市场关心中国互联网企业所涉及的VIE结构是不是应该成为反垄断审查的障碍?

  对此,沈丹阳表示,关于滴滴宣布与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这件事情,依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我国经营者集中申报采取营业额标准。商务部公布实施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规定了经营者营业额的计算方法。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算营业额后依法申报。如果达到申报标准,经营者未依法事先向商务部申报而实施集中,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沈丹阳同时强调,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规定》第四条,经营集中未达到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商务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整理|泰伯网 张瑜奕)

喜欢您正在阅读的内容吗?欢迎免费订阅泰伯每周精选电邮。 立即订阅

参与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哦!点击

  • {{item.username}}

    {{item.content}}

    {{item.created_at}}
    {{item.support}}
    回复{{item.replynum}}
    {{child.username}} 回复 {{child.to_username}}:{{child.content}}

更多精选文章推荐

下一篇

Uber“身价缩水”? 从625亿到28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