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列举七项举措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确保金融系统平稳运行,维护灾区经济社会稳定。
其中,第四项举措是:人民银行通过抵押补充贷款(PSL)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来源,支持其扩大城市地下管廊、水利工程建设的信贷投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汛抗洪和减灾救灾能力。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结合辖区内金融机构抗洪救灾实际资金需求,加大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支持扩大抗洪救灾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对灾区信贷需求优先支持。涉及到管廊需要公司深入一线了解灾情,摸清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服务需求,疏通供应渠道,提前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城市管廊建设工作。(整理|泰伯网 双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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