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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国家试点海绵城市共14城 可各获12-18亿补助

福州、珠海、宁波等14名城市入国家海绵城市二批试点。

  3sNews讯 日前,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共同组成评审专家组,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召开《2016年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会议。珠海在当场公布的评选结果排序中位列第二,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2012年4月,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海绵城市”概念首次提出。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正在积极申报全国首批海绵城市试点。

  据悉,此次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共有17个城市参加,评审专家组由国家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共同组成,通过现场答辩,专家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结果排序如下:福州、珠海、宁波、玉溪、大连、深圳、上海、庆阳、西宁、三亚、青岛、固原、天津、北京、盘锦、呼和浩特、运城。分数前14名的城市入选试点城市。

  另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山东发布”消息,对这些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将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

  珠海具有建设海绵城市的优越天然禀赋,并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去年,珠海已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示范区专项规划等一系列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配套的规划、工作方案、技术导责、图集等,并建立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大部分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其中已开工项目有41个。同时对项目进行流域打包,积极探索创新ppp投融资模式。(整理|3sNews 陈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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