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的核心目标是充分应用我国自主创新成果,在规模示范的基础上完善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城市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扶持和培育我国智慧城市创新链和产业链。我市以“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形式,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联动、企业实施”的原则,从城市政务信息化建设、智慧城市管理、智慧红色旅游、智慧科技创新服务、城市公共信息化服务、城市安防系统等10个方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下一步,科技部和国家标准委将组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与智慧城市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与各试点城市对接,开展试点示范,组织凝练试点成果,形成我国自主的智慧城市技术与标准体系、解决方案和运营试点经验,并向全国其它城市积极推广试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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