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9日由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地图管理条例专家论证会上,与会专家建议尽快完善地图管理条例并争取尽早出台。专家表示,地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规范地图的编制出版活动,加强地图的审核,强化互联网地图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加强地图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2010年,地图管理条例就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今年9月25日地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未完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的地图编制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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