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日讯 国新办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介绍了中国环境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李干杰介绍说,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到去年年底,全国的自然保护区一共建立了2588处,占到了陆地国土面积的14.9%,超过了11%的国际平均水平。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地区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确实对自然保护区产生了影响,造成了损害,削弱了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功能,降低了保护区的生态价值。
为了加强我国的生态保护工作,去年国务院共通过和审批、发布了三个文件。一是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二是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0-2030),三是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这三个文件对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都非常重要,一定会发挥作用。尤其是第三个文件,它的针对性更强。这个《通知》一共是九条,其中有五条都与我们的开发建设有关,就是对现在不合理的开发建设加强管理,予以规范。
他表示,环保部是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部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三个文件,也非常需要在机制手段上进行创新,使得环保部的工作,尤其是环保部监督管理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 环保部准备采取的新措施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构建“天地一体化”自然保护区监控体系。环保部将运用环境卫星建立自然保护区的遥感监测体系,及时通过这个卫星了解自然保护区里面发生的情况。环境保护部的六个区域督查中心以及地方环保部门,根据这些信息到现场进行核查。“天体一体化”监控自然保护区,一旦有变化,一旦有一些违法的行为,我们第一时间能够了解,能够掌握。
二是建立通报和督办制度。发现违法违规的问题之后,环保部将及时通报给地方政府、自然保护区的主管部门以及该违法违规的自然保护区,通报信息,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如果整改不力,环保部还要进行挂牌督办。
三是实施停补限批的制度。对于通报和督办后整改不到位的地区,环保部将暂停中央财政对这些自然保护区本身以及这个地区其他的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的资金补助,同时暂停审批这个区域内涉及到自然保护区的一些新的开发建设项目的环评。对于其中情节严重和造成重大生态破坏的,环保部还将进一步扩大环评限批的范围,要对当地地市级区域乃至省域内的建设项目,不仅仅是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项目,都要实施限批。
四是建立任期的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环保部将研究建立保护区的工作考核制度,实行任期的目标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关于德清血铅事件,李干杰表示,环保部最近已经下发了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里面明确了一些非常严厉的管理措施和处罚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一律”:一是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地区,一律停止所有建设项目的审批;二是对存在环境问题和隐患的违法企业,一律先停产整改;三是发生事故的这些地区政府的主要领导,一律要承担责任;四是凡是发生重大、特大污染事件的地区,一律立即撤销所有的环保荣誉称号,包括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生态县等等。您刚才关心有没有责任追究,实际上在文件里面规定得非常明确,必须进行责任追究,并且是全过程的,是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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