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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本强基 依法治测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为中心,转职能、扩服务、提效率、上台阶,以有为争有位,以有位强作为,以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体制为抓手,奠定组织建设根基;以加快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为龙头,夯实法制建设基础。10年来,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阔步前行,法律体系建设根深叶茂,行政执法硕果累累,市场监管能力突飞猛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在法治的保障下,奋发有为,砥砺前行。
十年树木 固本强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管理体制建设是系统之根,是做好统一监管工作的组织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完善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多次对加强测绘统一监督管理和基础测绘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2007年9月印发《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将“完善体制,强化监管”确定为加强测绘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对健全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2011年5月23日, 李克强副总理在专程视察中国测绘创新基地并宣布国家测绘局更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重要讲话中着重强调,要以这次更名为契机,逐步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机构的改革。
方向明确,目标明晰。国家局积极解放思想,审时度势,多措并举,创新发展,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日益迫切的需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建设。
——以2002年新修订的《测绘法》为依据,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督管理体制,确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由国家、省、市、县四级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机构组成的行政管理体制。
——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为动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了测绘公共服务和监管职责,逐步理清、理顺测绘行政管理体制。
——以国家局更名为契机,实现了测绘行政体制建设和管理职能转变的历史性突破,从测绘事业向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发展,从生产型向服务型、应用型转变,实现了重大跨越。
创新思维带来跨越发展。10年来,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形成,监督体系逐步规范,管理机构不断加强。国家局建立健全了国家测绘与地方测绘、测绘部门与相关部门以及军地测绘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快了测绘国际合作与交流。地方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成效明显,全国95%的设区市、86%的县设立了测绘行政管理机构或者明确了管理职能。在国家局更名的带动下,已有18个省级和部分市县级测绘局更名,50多个城市成立了测绘地理信息局或地理信息局。一些省级管理机构还提升了规格,强化了职能。
铸法之剑 依法行政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十六大以来,国家局适应国家加强法治建设的要求,夯实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基础,加快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建设,全面履行测绘地理信息法定职责。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测绘法》,这是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随之《测绘法》配套法规、部门规章相继出台,各地立法步伐加快。截至今年8月,地方性法规实现省级全覆盖。
经过10年努力,以《测绘法》为核心,4部行政法规、6部部门规章、35部地方性法规、近100部地方政府规章为主体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10年来,测绘地理信息阳光行政、政务公开稳步推进。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许可公开、集中受理和公示制度,建立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和地图远程审查系统,实现了测绘资质和地图审核在线办理。在政府网站上设立和完善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程序指南、在线办事等栏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重大政务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等内容及时上网公布。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也纷纷行动,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湖南省局设立政务公开栏和电子触摸屏,广东省局在网站建立动态信息发布系统,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山东省局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对许可项目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和监督,杜绝了行政权力暗箱操作。河北省局编制了行政职权公开透明目录和流程图,将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等在网站公开,提供网上下载申报材料和示范文本。
小学生在接受国家版图知识教育
统一监管 全力护航
根基牢固,体制顺畅,统一监管,扬帆起航。10年来,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以法为纲,全力为测绘地理信息产业蓬勃发展保驾护航。
完善市场准入政策。国家局分别于2004年、2009年两次修订《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纳入测绘资质管理,引导和规范了测绘行业和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测绘资质持证单位从2002年的6800多家,增长到2012年的1.25万多家,翻了近一番。12家导航电子地图资质单位、近300家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申领了测绘资质证书,部分规模小、经营不规范的单位退出了互联网地图服务市场。目前已有10家地理信息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企业兼并重组上市、集群化、规模化发展趋势明显。2011年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的总产值达1500亿元以上。
实施监管规范有序。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对测绘资质单位实行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制度,定期监督管理,并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探索建立测绘资质巡查制度,建立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实现测绘资质动态监管。2005年和2010年国家局对全国测绘资质单位开展了两次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仅2010年全国就有1万余家单位通过了复审换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淘汰了一批不符合标准的测绘单位,促进了测绘单位合并重组、强强联合,提高了企业在地理信息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诚信是立业之本,发展之基。国家局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评价标准》,建立了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各地也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吉林、江苏建立了测绘项目招投标监管制度,湖北、河北、江苏、浙江等地启动了诚信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强化地图市场监管。国家局制定一系列地图管理法规制度,强化地图市场监管,提升了公开地图质量,减少了“问题地图”的出现。国家局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大厅对地图审核实行了窗口集中受理,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将地图审核项目纳入省级政务大厅。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外公布地图审核结果,确保公开地图内容表示符合我国地图管理各项法规政策。2002年至2011年,国家局共受理地图审核申请2万余件,批准1.6万余件,受理了包括纸质地图、导航电子地图、互联网地图等多种地图种类。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地图市场全面检查,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问题,大力开展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建立执法合作机制。2009年,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国各地也先后成立了省、市级的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信息通报、案件移送、配合调查、共同督办重大案件等形式,实现了部门协作、优势互补、联合执法,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合力初步形成,同时跨区域执法合作机制基本建立。上海建立了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工作机制、涉密地理信息使用保管联合检查机制、进出口出版物协同审阅机制等6项长效机制,新疆建立了11部门联合监管外国的组织或个人来疆测绘的机制,吉林建立了8部门联合监管地理信息市场的长效机制等。这些机制的建立,有力推动了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向纵深推进,形成了一张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网,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了非法测绘活动。
成果显著 享誉社会
法治建设规范了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保障了企业、公民和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大发展,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利益。
2009年1月,国家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部、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保密局、总参测绘局在全国开展了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累计摸底调查近1.3万家企事业单位,落实整改了1600多家问题单位,依法关闭问题地图网站200多个。全国共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00余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00多起,一批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其中涉外、涉军测绘案件30多起,通报了17件典型案例。2011年1月至7月又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行动,重点查处涉证、涉网、涉密、涉外、涉军的违法违规行为,共排查全国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和网页计1.3万余个,对无资质或登载问题地图的网站进行了清理、约谈、曝光和依法查处,其中关闭或暂停地图服务186家。地理信息市场监管逐步实现日常动态监管。
10年来,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获取、提供和使用涉密地理信息,擅自生产、出版和传输地理信息,外国组织和个人在华非法测绘等行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开通网上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拓宽案件信息渠道。十六大以来,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累计查处违法测绘案件8085件,其中地图类6009件,测绘成果类483件,测量标志类595件,测绘资质及测绘项目类804件,涉外测绘类27件,其他167件。
为强化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增强保密意识,有效震慑违法测绘行为,国家局建立了违法案件备案制度和违法案件通报制度,2007年以来,每年都向社会公布年度十大测绘地理信息违法典型案例,截至目前已公布60个案例,涵盖涉外非法测绘、测绘成果保密、涉军非法测绘、测量标志保护、无资质测绘、房产测绘、“问题地图”、互联网地图服务等领域。特别是2009年以来,《警惕身边的泄密》《警惕互联网地图泄密》《美国某公民在新疆非法测绘》等专题节目,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直播间》等栏目播出,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作用日益凸显,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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