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已在11个城市开展“数字城市”建设工作,“数字奎屯”、“数字石河子”通过国家级验收并正式开通运行,“数字巴州”、“数字库尔勒”、“数字伊宁”建设项目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这是29日上午,记者从自治区测绘局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颁布10周年宣传活动中获悉的。
据自治区测绘局党组书记刘戈青介绍:目前,我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进展顺利。“数字塔城”已签订建设协议,“数字博乐”已列入国家数字城市建设推广计划。“天地图·新疆”作为“数字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国家与省级节点在线数据的互联互通,“天地图·新疆”市级节点建设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
据了解,“数字城市”是以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和大规模存储技术为基础,以宽带网络为纽带,运用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测、仿真—虚拟等技术,对城市进行多分辨率、多尺度、多时空和多种类的三维描述,即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把城市的过去、现状和未来的全部内容在网络上实现数字化虚拟。
{{item.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