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网](/uploadfile/2012/0601/20120601104816129.jpg)
国测地信局副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超智讲话。
宋超智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修订测绘法势在必行。2002年《测绘法》修订实施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测绘技术飞速发展,测绘成果应用日益广泛,各种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涌现,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五个“新”上:一是中央领导提出了新要求;二是国家局更名带来新职责;三是事业转型发展的新需要;四是地理信息市场的新发展;五是地理信息监管的新挑战。“世易时移,变法宜矣”,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宋超智副局长强调,修订测绘法意义深远。当前支撑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的两大支点,一是法规支撑,二是事业支撑,而法规又是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作为指导测绘工作的基本法,是从事测绘活动和进行测绘管理的基本准则和基本依据,是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立局之本”。要通过修订完善测绘法,做好顶层制度设计,以事关测绘地理信息事业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宋超智副局长要求,修订测绘法要勇于攻坚克难。测绘法修订工作是一项事关事业长远发展,涉及全局、全系统、全行业的大事,调查研究任务重,沟通协调要求高,工作难度很大。各司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把握好修订工作的方法、力度和节奏,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共同做好测绘法修订工作,为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法制基础。
会议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研究并通过了2012年《测绘法》修订工作方案。
{{item.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