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获悉,今年12月开始实施的《广西测绘地理信息单位信用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将22种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该局负责人介绍,此举是为了规范有关单位的市场经营管理行为,形成守法、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
这22种行为涉及非法转让《测绘资质证书》、年度注册材料弄虚作假、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不执行国家收费规定、压价竞争、存在违规或非法项目转包分包、测绘地理信息信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等。
据悉,测绘地理信息单位信用评定每年进行一次,由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评定,并公布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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