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INSPIRE)指令从2007年5月开始正式生效。虽然一些派生的立法仍处于编制阶段,但INSPIRE的基本框架已经逐渐成形。INSPIRE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去年一直在努力:由欧盟协调组织的来自各成员国的专家团队已经准备好了立法编制方面的技术基础,各成员国也在采取措施来确保实现符合本国水平的空间信息基础设施。2010年,INSPIRE各成员国首次公布了对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监测和报告结果,现在就可以根据监测和报告结果对INSPIRE指令进行首次评估了。
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指令(2007年2月欧盟颁布)旨在为欧洲空间信息建设相关基础设施,以提高公共管理部门之间空间信息的共享能力,方便实施环境方面的政策,同时还能帮助整个欧洲地区的公民获取相关信息。虽然指令中已经列出了基础设施的框架,但是在实践中如何安排基础设施,如何处理元数据,如何统一空间数据的集合与服务,以及如何安排网络服务的基础设施,这些都是由派生的立法决定的。此外,指令还涵盖了机构和团体内部成员国对数据和服务的统一访问路径。派生的立法也已经逐渐成熟:目前只有一小部分立法仍处于编制阶段,这一小部分主要是关于空间数据集合和服务的统一以及所需要的网络框架方面的内容。
从2010年开始各成员国必须每年都上交关于其所承担法律义务的监测结果,这些结果是以定量的指标体现的,而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情况的定性报告每三年也要提交一次。为了能够在法律规定之外获取更全面的了解,并且能够评估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NSDI)的整体进度,欧盟下属的欧盟统计局启动了一项研究,名称为“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和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国家的要案”。这项研究评估了34个国家的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发展——27个欧盟成员国,4个欧盟候选国(土耳其,马其顿,克罗地亚,冰岛),以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冰岛)。
这项研究基于不同的信息来源。理论上的研究侧重于组织方面的具体调查,以及上文提及的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官方数据;整体分析则是根据对三个国家直接的访问来实现的,研究结果汇总在一份报告中。除此之外,该报告还包括了一些对比的表格,这些表格阐明了2007年以来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所取得的进展。
这项分析分为对空间数据基础设施(SDI)在技术(数据,元数据,服务)和非技术(组织,法律问题和资金)两部分的研究。
法律和资金方面
由于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指令是一个全欧洲的指令,它的相关规定必须被纳入成员国的立法中去,到2011年5月底,这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成员国反映整个工作最困难的部分主要是难以建立供国内相关受益者之间协调的机构,同时公共管理部门之间共享空间数据集和服务的方式也存在问题。一些不属于欧盟的国家也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或是颁布了相关立法。事实上,这些国家已经并且仍然在积极参与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这主要表现在这些国家的专家们参与到了欧盟的技术工作组里。
除了法律要求之外,战略举措(如地理标志战略的设想)、关于实施计划和资金政策的所有相关定义都能有效的支持国家的长远发展。例如,在国家信息化战略的总体框架内安排建设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空间数据基础设施中责任及任务分配,关键里程碑,以及一个适当的时间安排表,这些都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只有极少数国家(例如德国,英国,荷兰)有这样的计划安排,大多数国家在实施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指令时似乎都没有相关的具体指导(如下表)。
许多国家目前仍然缺少一个明确的关于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资金政策。部分原因可能是国家机构的日常工作中包括了部分与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相关的工作,因此这部分的资金既不能单独算在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预算内,也不能单独算在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预算内。有时候具体的一些项目资金还涵盖了一些包括协调、监测以及报告的工作。欧盟本身并没有与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指令直接相关的预算,这就意味着没有直接支持成员国建设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预算。然而,一些欧盟的项目(例如:区域合作计划,欧盟第七框架计划,电子信息通信技术开发计划)依然可以提供重要的贡献,并且在将来这些项目还将被进一步利用。其中的一个例子就是,一些欧盟资助的项目目前支持开发统一的数据集。可以在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论坛网站的“筹资机会和资助项目”分类里找到相关的筹资机会。
组织方面
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指令明确要求成员国定义自身的层次,以便不同层次的政府之间做好协调工作,所有的贡献都源于成员国自身对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兴趣。根据每个成员国政府的具体结构,这种协调机制也会采取不同的形式(例如较为中央集权的国家和联邦国家的利益相关者就可能不一样)。
国家的组织结构在过去的几年内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国家测绘机构(NMAS)即数据的生产者,到环境部门及相关机构,再到数据的用户。虽然国家测绘机构依然扮演着主要的角色,但用户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了项目中。各国都在努力创建协调的功能性机制,然而并非所有的国家都已经确立了详尽的机制。在开发统一数据集合规则方面各国的努力尤其明显,它涵盖了广泛的与环保相关的领域。为了能够考虑到所有用户的要求,我们需要让所有相关者都参与进来。让地方政府参与进来十分困难,目前它们的参与还不明显。然而,它们的作用必然会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这在法国体现地尤为明显,在西班牙、意大利和丹麦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
丹麦就是涉及到地方政府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它们主要通过一个叫做“丹麦FOT”的组织来让地方政府参与进来,这个组织是丹麦政府(丹麦国家统计调查和地籍部门)与市政当局之间关联的组织。它的目标是建立统一的公共地形图以及为公民和私企提供空间应用程序。到2009年7月为止,98个市政府中已经有88个加入到了这个组织。
由于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和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已经由非官方转换为官方认可,一些地理信息组织(例如英国的地理信息联盟)的角色发生了转变。虽然它们仍然占有三分之一的决策权,但是已经几乎不会涉及关于调度协调的工作。此外,一些大学、第三方成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也是有限的。有这些相关利益者参与到项目中的国家包括瑞士、捷克和西班牙。虽然利益相关者不是完全对等的合作伙伴,但整个项目仍然需要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参与进来,以便掌握不同的要求和需要。
数据和服务的共享
一项具有法律协调性质的重要工作就是合理安排资源共享,具体方法是统一授权许可证,这样能够提高访问数据和服务的效率,促进数据和服务的使用。这种做法真正的价值在于一个好的许可证能够规定责任和义务,并且能够让用户知道什么是允许使用的数据。为了能够结合使用不同的数据集合,协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当需要组合不同来源的数据集合时,确定产品的使用条件十分重要。如果许可证以不同的方式表达相同的概念,我们就将很难评估它们的相似性,这是因为我们必须考虑所有参与组合的数据集的使用条件和限制。如果限制一定数量的使用条件的话,这种问题将会减少或消失。
在授权许可这一领域,国家之间依然在为统一做法而努力,具体的成果也已经开始呈现。为了提高对空间数据的访问效率,许多国家已经设立了标准协议或者许可证,以满足来自不同群体的需求。最近已经有15个国家统一了用于公共行政访问和使用的总体框架(例如荷兰、丹麦、挪威),6个国家制定了供个人使用的标准化许可证,7个国家制定了商业用途许可证。换句话说,共享政策虽然刚刚开始,但后续的发展会很迅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项全欧洲范围的倡议可以让成员国之间跨区域采用统一的方法。在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网站上可以找到“欧洲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和服务共享文件的成功实践”,这就是数据和服务共享很好的例子。
从2011年1月开始,法国测绘局IGN已经发布了其大规模的参考数据RGE,如果数据是严格用于公共事业而没有商业利益的,测绘局将只收取数据复制与分发的成本。
关于访问限制和保密的一些问题已经越来越明显地显现出来,将来会对这些问题做出进一步地研究调查。一方面一些基本数据集合有访问限制(例如一些北欧国家水深度的数据),有必要去更好地了解这些访问受限制的原因。另一方面关于隐私权问题的认识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对于多个数据集的组合,如果每个数据集按照自身的隐私保护规则,就很有可能产生关键信息的泄露。
元数据
元数据是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们是开发空间资源的主要工具。元数据的实施细则是第一个公布的派生立法。即使元数据的发展速度达不到预期的水平,这仍然是一个迅速发展的领域,它给定了创建符合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元数据的法律义务。根据2009年提供的指标,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国家数据集和服务的元数据存在率不到50%(表一),考虑相符的元数据指标时,更是只有三个国家的指标达到或超过50%(表二)。
考虑到还有从搜索性质的服务中获取的元数据,元数据这方面的工作明显需要做出一部分改进:目前仅有7个国家空间数据集和服务的元数据存在率超过50%,并且拥有至少一个搜索性服务(表三)。
空间数据集
为了能够结合不同来源的数据集(例如来自相同或不同国家的供应商提供的不同的数据),可互操作的数据十分必要。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指令列出了34个空间数据主题,分为三个附件,制定了统一的数据规范。附件I主要包括基本的参考数据,比如行政单位,运输或水文数据。剩下的两个附件主要包括与环保相关的主题。
根据附件I的内容协调现有数据集的工作才刚刚开始,这是因为相关的实施细则在2010年12月才刚刚出版。成员国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现在要使用这个统一的战略规划。侧重于空间数据的互操作性和协调性的一些工作得到了一些欧盟项目的支持,例如:OneGeology项目、GIS4EU项目、Humboldt项目、ESDIN项目以及Nature-SDIplus项目。这些项目的一部分工作已经促进了数据规范的发展。
网络服务
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是基于网络服务的,它能有效改善获取地理信息的途径。这些服务构成了基础设施的基本技术结构,并且让用户可以了解什么是可以查看的,什么是可以下载的,甚至什么是可以改造的。
由于一些国家没有提供关于服务可用性的信息,目前的评估基于的只是一个局部的观察结果。这样可能会产生一种迹象,就是情况在不断发生变化,所以无法给出一个稳定的结果。
查看服务现在发展地尤为迅速,实际上现在很多国家都在考虑以更好的方式捆绑自己的信息查看服务,以避免资源过度的分散。下载服务也开始出现,同时搜索服务的可用性正在增强,34个成员国中的21个都在自己地区拥有搜索服务。然而就像已经提到过的那样,当查看搜索服务中使用的元数据总量时,情况就变得不那么乐观了。
尽管服务的总体部署还有待完成,各部分的发展已经开始了,各国的地理门户网站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尽管国家门户网站不属于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要求,但已经有18个国家拥有了独立的地理门户网站,或者至少是一个网站的雏形。
西班牙正在实施一项最先进的基础设施服务项目——IDDE——西班牙国家空间基础设施涵盖了7个部门,16个地区,和一共400个城市,并且提供了833项网络地图服务,205项网络要素服务,18项网络覆盖服务以及9项网络目录服务。法国的国家地理门户网站提供了访问法国IGN和其他部门参考数据的途径。公众可以在线访问大量的数据集,而通过访问URL直接调用视图服务的方式,使得这些服务可以自由地嵌入到其他的网络和桌面应用程序中。授权路径基于的是一个公开的许可方式。同时提供的还有支持数据制作工作的开发性和协调性工具,例如ISO 19115 XM输出端设备的模板和一个致力于“如何填写元数据字段”的超文本系统。
立陶宛地理信息基础设施主要通过一个单一的互联网门户网站来连接公共部门的信息。该系统被设计成一个国家级的开发式可共享的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向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供空间数据的访问路径。
截至2011年5月9日,所有的欧盟成员国都必须完成关于搜索和查看服务方面的初始功能。另外,成员国与欧洲地理门户网站的连接测试也已经开始了。通过这些工作,欧盟成员国的地理门户网站知名度会显著提高,同时还能拉动基础设施的使用和进一步发展。
只有在质量达标并且不同的技术组件都符合标准的时候,空间数据基础设施才能工作。统一性测试是所有国家都面临的一个挑战,这不仅包括网络服务部分,还涉及元数据和空间数据集的测试。目前很有必要的工作就是将成员国在这一领域的努力综合起来,同时促进信息的交流。在德国就有这样一个有趣的案例,来自不同领域的相关参与者集中起来为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各种开发工具。数据的提供方已经拥有了使用一致性测试工具的权利,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在各自的实施细则下验证数据集、元数据和服务是否达到标准;验证的结果将用于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监督工作。荷兰也在采用与德国相同的方法。国家的验证服务测试分为四个阶段:根据标准的架构和业务规则制定地理标识语言数据编码;充分考虑各国规范实现图形的互操作性;确保完整的文件名和数字签名;以及保证计划的完整性。
总结
本文已经指出了当前可用的组件基础设施的优势和弱点。根据成员国提供的2010年最新的监测信息,我们第一次有机会以量化的方式来衡量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指令的进展。如果仍然存在一些缺陷,欧盟将需要在全欧洲层面上加强协调和支持工作。
总之,整个工程已经取得了越来越明显的进展,许多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都已逐渐成形。虽然最终的实施细则仍处于开发阶段,用于网络服务的基础设施已经开始出现。可用的元数据正在增多,通过国家门户网站可以实现搜索和查看服务,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在空间数据和服务的共享方面,整个欧洲已经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编译 侯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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