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Scan me 分享到微信

河北省首次出台“数字城市”路线图

为为提升全省城乡规划信息化水平,河北省出台《关于推进全省数字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是首次出台相关意见在全省范围内指导推进数字规划建设。根据《指导意见,河北省从2010至2015分3阶段推进数字规划建设。

  为提升全省城乡规划信息化水平,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推进全省数字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到2015年要使信息技术在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全过程得到广泛应用,为“数字城市”建设奠定基础。我省将从标准制定、数据集成、软硬件设备配置三方面进行落实,大力推进数字规划建设。据悉,在国内,这是首次出台相关意见在全省范围内指导推进数字规划建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数字规划的应用,将为政府、企业、社会提供不同层次的空间信息服务,达到全社会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数字城市”和电子政务建设,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具体表现在五方面:

  整合数据形成规划一张图。通过计算机监理验收,全面整合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以及其他专项规划中的控制性数据,建立城乡规划管理的“一张图”运行机制。

  实现主要业务网上办理。实现“一书三证”等业务的电子报建和网上审批。有条件的市要积极探索在三维实景环境下对报建项目进行各种指标、周边环境的分析审核。

  形成规划动态监管体系。通过网格化巡查和定期遥感监测等手段,逐步建立违法建设的发现机制,采用办公信息以及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全球定位等技术,进行数据取证,形成完整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城乡规划动态监管体系。

  建立规划数据统计、评价、分析体系。要充分利用空间分析技术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对比评价。还要通过建立数据模型开展趋势、专题以及关联分析,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定期评估、滚动修改提供数据支持。

  建立全省远程电子会商系统。利用远程视频、三维仿真等先进技术,实现规划异地会审,做到数据远程查询、信息远程互动、意见远程交流。

  此外,根据《指导意见》,从2010至2015年,我省推进数字规划建设将分三个阶段实施。2010年7月1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制定各类专项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各设区市要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完成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数据入库,建立和改造规划信息系统,实现规划编制、审批、公示等信息化应用,基本搭建各种支持系统、平台和框架。

  2012年底前,县级市和有条件的县基本建立城乡规划电子政务平台;设区市建立基本完备的数字规划框架,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监管、评价一体化管理;建立全省规划审批、统计评价等系统;省级与设区市、县数字规划应用系统实现信息互通。

  2015年底前,信息技术在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全过程得到广泛应用,城乡空间数据与城管、建设、房管等城市管理部门实现共享,为“数字城市”建设奠定基础。(苏梅芝)

喜欢您正在阅读的内容吗?欢迎免费订阅泰伯每周精选电邮。 立即订阅

参与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哦!点击

  • {{item.username}}

    {{item.content}}

    {{item.created_at}}
    {{item.support}}
    回复{{item.replynum}}
    {{child.username}} 回复 {{child.to_username}}:{{child.content}}

更多精选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