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十二五”期间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十二五”我国测绘地理信息发展需求,制定《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贯彻执行。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测绘地理信息发展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促进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要目标是: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法规,提高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测绘地理信息法治意识,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工作原则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教;坚持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有七项。一是认真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二是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是突出抓好以测绘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四是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五是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六是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和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七是深入推进测绘地理信息系统依法治理。
《规划》提出四点工作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引导测绘地理信息系统从业单位和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积极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培养法制观念。
《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2011年上半年是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是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下半年是中期评估阶段。2015年下半年是检查验收阶段。
国家局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考评,强化监督;培养队伍,落实经费;整合资源,拓展阵地。(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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