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测绘资质审批服务效率
省自然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
决定继续开展部分省级测绘资质审批事项
委托工作
委托范围:
福州、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等9项乙级测绘资质申请审批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指出:
委托部分省级测绘资质审批事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福州、厦门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继续执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福州、厦门市实施部分省级测绘资质审批事项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4号)。省厅将适时对委托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委托事项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委托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
审批人员要严格执行测绘资质管理政策,通过数据核验、实地核查等方式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主动公开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资质等级类别、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制度体系等主要信息,公布举报受理方式,确保审批过程公开公正和审批结果的客观准确。福州、厦门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审批提质增效,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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