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网讯,7月18日上午,在第三届汽车创造者大会(AutoCC2024)上,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教授在演讲中介绍了自动驾驶新业态的新法律框架。他指出,国内的自动驾驶,即使是行业试点也仍处于测试阶段。在自动驾驶政策法规层面,国家行政法规、法律或者地方性法规对车辆“准生证”以及车辆运输服务“运输证”等链条尚未完成。
自动驾驶汽车究竟用于自己驾驶还是用于运输服务,是一种老业态还是一种新业态?不管L3、L4还是L5,个人能不能购买商业落地的自动驾驶汽车?顾大松认为,虽然自动驾驶不能马上来临,但自动驾驶汽车新业态不能走网约车的老路,如果要定性以上问题,自动驾驶应该有新的法律框架。针对部分先行立法存在障碍、试点准入政策导向不明等问题,立法应该立足于产业、行业融合发展的迫切需要,自动驾驶汽车也需要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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