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公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此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总部建设项目、协同设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水务工程数字孪生技术业务中心项目、城乡规划与生态能源业务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总部建设项目、协同设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水务工程数字孪生技术业务中心项目等。
深水规院公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此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总部建设项目、协同设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水务工程数字孪生技术业务中心项目、城乡规划与生态能源业务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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