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网2月20日讯,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2年8月15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间的部分EQC电动汽车,共计10104辆。
据悉,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电动驱动模块内的冷却系统可能存在密封不足,导致冷却液渗漏。如果冷却液微渗到电机内,长期使用后可能降低高压系统的绝缘电阻值,极端情况下车辆可能无法启动。
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间的部分EQC电动汽车,共计10104辆。
泰伯网2月20日讯,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2年8月15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间的部分EQC电动汽车,共计10104辆。
据悉,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电动驱动模块内的冷却系统可能存在密封不足,导致冷却液渗漏。如果冷却液微渗到电机内,长期使用后可能降低高压系统的绝缘电阻值,极端情况下车辆可能无法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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