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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据工信微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规定》旨在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保护网络产品和重要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漏洞发现、报告、修补和发布等行为,明确网络产品提供者、网络运营者,以及从事漏洞发现、收集、发布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等各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各类主体发挥各自技术和机制优势开展漏洞发现、收集、发布等相关工作。《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非法收集、出售、发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明知他人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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