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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互联网法庭第一案开庭 小米向网络大V索赔100万

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新浪微博数码博主、网络大V张某某名誉权侵权案在线审理。

今日(2021年5月25日)早上9点30分,成都互联网法庭运行以来的首起案件正式开庭。

↑法庭现场

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新浪微博数码博主、网络大V张某某名誉权侵权案在线审理。

记者看到,和传统法庭不一样,审判长、审判员正坐,正对着的是一块电子屏幕。屏幕上原告代理律师、被告代理律师就位。在屏幕上,还会实时显示当事人的当前心率、呼吸速率及紧张程度。

↑法庭现场

原告律师诉讼请求:判定被告刊登致歉声明,判定被告赔偿100万元。被告律师辩称,相关转发评论是自身消费体验,不存在借机诋毁一说。

案件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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