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检察网报道,徐州市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钢(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宿迁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对李钢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钢简历:
李钢,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河北蔚县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系中共徐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1994年7月起,历任中国矿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02年10月至2005年1月,任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挂职);
2005年1月至2010年8月,任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挂职);
2010年8月至2011年9月,任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处级);
2011年9月至2019年1月,任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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