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进度晚于预期,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市场的加速信号终于变得清晰可见。
4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并建立健全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对于确权相关企业来说,“加快”两个字并不陌生。早在去年4月,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自然资源部挂牌的座谈会中就指出,“要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实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从常识来说,确权登记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基础工作,加快进行合乎逻辑。若确权登记工作停滞不前,必然影响产权主体的清晰界定,从而就无法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更谈不上指导意见中说到的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全程动态有效监管。
根据2016年11月审议通过的试点方案,自然资源确权的12省试点工作在2018年6月就已结束。
2018年10月,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在回顾总结指出,确权试点工作在可操作性、范围模式、工作体系、空间维度、以及信息化管理等五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该文还援引不记名负责人的观点展望称:“2018年底开始,将在全国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该负责人还称,计划利用5年时间完成对国家和各省重点建设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同时对大江大河大湖、重要湿地、国有重点林区、重要草原草甸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
对比在2019年1月通过、刚刚印发的指导意见,可以发现有两个显著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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