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网讯 据财新网报道,十九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当习近平总书记宣布这一重大决定后,全场立刻爆发出热烈掌声。令人欣喜的是,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热切期盼,在立法工作的推动下,将很快变为现实。10月末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和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这两项议案都事关土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可以预计的是,这两项议案的通过,将进一步助力总书记在大会上所立下的庄严承诺成为国家不可动摇的基本政策,使大会提出的乡村振兴计划更加稳固坚实。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也毫无疑问纳入了本次十九大报告之中。报告明确了将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决定明确在试点地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目前,这些地区的监察委员会已开始工作并履行其职责。国家监察法草案已于今年6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正处于二审前的修改完善阶段。根据初步安排,该草案拟于2018年3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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