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官网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针对网约车的运营服务、安全监管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该规范将用上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分别从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运输车辆、经营者的服务流程、驾驶员的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投诉处理等方面提出规定。
关注安全监管 杜绝人车不一
在运输车辆要求方面,《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应安装应急报警警装置和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等车载定位装置,对车辆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网络服务平台(又称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实际(又称线下)提供服务车辆一致。其中, 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JT/T 794 及其他有关规定。
而根据交通运输部出台的JT/T 794-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文件,有关定位功能的规定说明如下图:
《规范》首次明确要求,网约车司机需随车携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必须取得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取得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
此外,网约车运营期间,《服务规范》要求, 车辆应取得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取得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实时采集驾驶员人像等个人生物特征数据,与驾驶员上传身份资料进行对比,确保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平台客户端应用程序必须配备“一键呼叫”功能,乘客遇紧急情况使用时,能够实现车辆实时动态信息及驾驶员信息向网约车经营者自动发送。
包括在客户端程序方面,《服务规范》也做了明确要求,终端程序应具备网约车和约车人的双向个人电话加密功能,乘客与驾驶员之间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沟通联系;网约车不应拒绝约车人提出的3日之内的预约用车需求。不应将乘客对单次服务行为的评价结果直接反馈至驾驶员。
运营服务有别 与巡游出租车拉开档次
在运营服务方面,《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提供互联网无线接入、手机充电器、纸巾等供乘客使用。此外,驾驶员应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应主动向乘客提供相应本地出租汽车发票。
参与制定《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的交通部公路研究院副研究院程国华向媒体记者表示,《服务规范》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而是行业推荐标准,重在体现网约车行业的服务标准与特色。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还会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当地的网约车管理办法,如果要求更为细致,从其规定。(文|泰伯网 欧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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