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不同于一般的消费品,它通过其符号、色彩、名称注记等形象直观地表示出国家的疆域范围和边界,反映了一个国家在领土主权方面的意志和外交立场,地图上的国界线常常被视同为领土主权的依据。它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
一、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地图知识和国家版图意识。建议将在中小学教课本中加入地图知识教育,使公民从小就有国家版图意识。
二、加强地图制作的管理。地图的制作必须由有地图编制资质的测绘单位来完成,地图在编制出样图后,在印刷、展示、登载之前必须送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编制地图以及展示未出版的绘有国界线以及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产品(含图书、报刊插图、示意图),应当事先按规定向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送审试制样图。审核的意义在于,地图表示的內容是否准确,有无遗漏,从而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三、规范地图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在日常使用中,要以国家权威部门制作并发布的地图为准,杜绝非标准、不规范的“地图”在市场上销售。
四、加强地图市场监管力度。国家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承担各自的责任,加强地图市场的监管,定期专项清理,清除市场上的不规范地图。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让人人都来参与地图市场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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