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范围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建设的现代测绘基准和省级组织建设的现代测绘基准,包括新一代高精度控制网点、卫星定位参考站点,各等级GPS点等。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在测绘基准成果汇交之后,会同所在地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逐一核实,明确委托保管人,签订委托保管责任书,建立现代测绘基准保护档案。省测绘资料档案馆负责将相关数据录入测量标志保护系统。省财政安排现代测绘基准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委托保管人报酬。
同时,建立现代测绘基准动态巡查、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会审、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乡镇国土资源所每周、县国土资源局每月对现代测绘基准进行一次巡查。将现代测绘基准纳入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会审。对擅自损毁现代测绘基准的工程建设单位,巡查工作不到位,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国家工作人员对现代测绘基准保护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按照测绘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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