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城市用地扩展和城市人口增长时,不仅要关注城市人口密度的变化,更应关注城市中不同类型用地的增长。
推进城市化这一话题,近来可谓连篇累牍。讨论的焦点,指向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土地制度的改革。应该说,确实找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然而,许多论据却难以支持论点。例如,“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就常被作为一个事实论据,来批判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来说明中国的城市化事实上并非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化,而后者才是城市化的本义。
其实,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本应是常态,是符合客观规律的,不足为怪。
城市人口密度为城市人口和城市土地的比值,这个比值的变化可以用来测度城市人口和城市土地的相对增长关系,可反映某个经济体在城市化过程中土地使用的集约程度的变化。城市人口密度下降说明城市用地增长快于城市人口增长。研究的基本结论是:城市人口密度变化的速率与经济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
世界银行发布于2005年由什洛莫·安吉尔牵头起草的一份报告,数据扎实,可以作为参考。研究对象是全球十万人以上的3943个城市,基础数据是统计的人口数和通过卫星遥感技术获得的建成区面积数。报告用分层抽样法从这些城市中抽取了120座城市,发现从1990年至2000年间,这些城市的城区面积扩张速度平均下来是其人口增长速度的两倍多。具体地说,在95%的置信水平上城市人口密度年均下降2.01%。说明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是一个普遍现象。
目前中国的人口城市化率与全球的平均水平相当,可以说处在同样的城市化发展阶段。那么这个2.01的城市人口密度下降率可以作为参照,看看是否中国的土地城市化速度过快,或者城市人口密度下降过速。
中科院遥感所相关课题组,最近也做了城市扩张卫星遥感制图。研究结果表明,从2000年到2009年,中国城市的建成区面积从2.18万平方公里增长到4.05万平方公里。根据该课题组发表在《科学通报》上的研究结果,如果我们对其中人口大于50万的城市进行研究,结果显示,在此期间,城市建设用地年均增长率为7.01%,同期城市人口年均增长率为5.83%,城市人口密度年均下降1.11%,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城市人口数据来自《中国城市建设年鉴》)。说明在我国大城市中,相比于快速的城市人口增长来说,城市用地增长缓慢。
从全球平均状况来看,中国的土地城市化速度相对于人口城镇化速度并未超出常态。恰恰相反,相比之下中国城市的人口密度偏高了。
那么,为什么城市用地增长通常会快于城市人口增长呢?原因比较复杂,究其主要因素归纳如下:
第一,人均收入的增加刺激了人们对城市用地的需求,这使得城市用地增长快于人口的增长。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会把更多消费转向娱乐、休闲等方面。这增加了人们对居住和休闲等用地的需求。事实也说明了这一点。在世界上,有这样的一个总体特征,就是中等、低收入国家或地区的城市人均用地远低于发达国家。世界上20个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中,有8个在中国大陆。中等、低收入国家或地区由于人均收入较低、产业不发达、基础设施相对不完善等,人们对城市用地需求较低,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用地就会出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第二,家庭规模的减小也是影响城市人均用地需求增加的重要因素。职业女性的快速增长延缓了女性的生育年龄,甚至影响了女性的生育率,是城市家庭规模减少的重要因素。还有,离婚率的增长也降低了城市家庭的规模。我国第五、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平均家庭规模从2000年的3.44人减少到2010年的3.10人;城市的家庭人口规模更低,2010年仅为2.71人。家庭规模的减小无疑会增加住房的套数,刺激居住用地需求的增加。
第三,汽车的使用刺激了人们对城市土地需求的增加。私人汽车的使用增加了人们出行的便捷度和通勤距离,使城市向扁平化方向发展,极大地改变了城市的空间格局和发展模式。众多研究认为,汽车的使用使得城市布局变得松散,城市紧凑度降低。不仅如此,私人汽车的使用也增加了人们对交通用地的需求。国外有研究表明,在不同的交通模式中,私人汽车所需交通用地最多,约为人均120平方米;其次为公共汽车,人均交通用地约为10平方米;轨道交通用地最低,甚至低于自行车。
其实,在研究城市用地扩展和城市人口增长时,不仅要关注城市人口密度的变化,更应关注城市中不同类型用地的增长。在我国大城市,由于地价相对较高,新开发的居住区多高楼林立,居住区人口密度很高。居住用地的高密度化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居住空间的私密性和城市环境,给基础设施造成过重的负担。相反,我国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的企事业单位随意占地(如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地、大学城等)现象非常严重,这部分用地很粗放。另外,开发区、工业区和其他的各种发展区,土地利用效率也较低。严格控制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用地、各类工业用地才是问题的关键。
综上所述,城市用地的增速超过城市人口的增速是世界上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客观规律。中国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的确是事实。但是,事实论据的成立并不能保证道理论据的成立。用这个事实来批评土地财政问题和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化的迟滞,是不恰当的。(本文作者李秀彬系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研究员,谈明洪系中科院地理资源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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