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按照《测绘法》规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努力推进四级测绘行政管理体制的完善,切实落实测绘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对行业的引导和监督。
加强测绘法制建设。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基础测绘条例》、《地图管理条例》、《海洋基础测绘条例》的审查工作。做好《测绘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测量标志保护条例》(修订稿)的起草工作。积极协助各级人大开展《测绘法》执法检查,推进《测绘法》的贯彻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数据市场秩序工作。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测绘执法监督体系,确保测绘法律法规的实施。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开展测绘成果汇交监督检查,完善测绘成果分发服务管理机制,加大对成果使用单位的跟踪监管和检查力度。完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与公布制度,公布一批国家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和网络地理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专项治理,查处互联网用户上传标注涉密地理信息行为。认真贯彻实施《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加强对外国人来华测绘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事后监管,开展测绘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测绘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全面推进测绘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推行测绘行政许可的集中受理,加大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力度,开展网上测绘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实行测绘行政许可公示制,推进政务公开。广泛开展测绘法制宣传和《测绘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推动测绘“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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