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宁夏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于2012年1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列入宁夏“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全区基础测绘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投资估算、预期成果和效益、保障措施等内容。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宁夏基础测绘发展的主要任务:以建设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地理区情监测为重点,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快速更新体系,开展转变基础测绘公共服务方式,强化技术装备和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着力打造“一个网、一张图、一个平台、一副框架”建设,即推进宁夏国土资源动态监测基准网建设,升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一张图”建设,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
《规划》确定“十二五”时期全区基础测绘发展的九项重点工程: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地理区情示范工程建设、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共地图服务体系建设、测绘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测绘成果汇交系统建设、市级基础测绘项目建设。
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规划》提出六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基础测绘统一监管职能,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三是建立测绘成果共建共享机制,四是加快基础测绘科技创新,五是加强基础测绘队伍建设,六是强化基础测绘监督评估,从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保障。
《规划》的发布实施,将全面指导“十二五”时期宁夏各级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开展基础测绘工作,促进基础测绘计划体制和公共财政投入机制的完善,提升基础测绘工作水平,对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具有重要意义。(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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