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新疆基础测绘发展的基本思路、发展目标,提出了发展的六大主要任务十项重点工程,为新疆“十二五”基础测绘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
《规划》指出,到2015年,全面建成新疆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1:1万地形图全区覆盖率达到30%,实现重点城市和部分地区更新一次;1:2000、1:1000、1:500等大比例尺地形图覆盖城镇重点地区和部分农区。基本建成全区多尺度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构建“数字新疆”和设市城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为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公众提供实时在线服务;初步建立地理国情监测机制。
《规划》提出的六大主要任务是:加快自治区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进一步丰富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提升基础地理信息应用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提升测绘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基础测绘全面协调发展。提出的十项重点工程包括:现代测绘基准与综合导航服务系统建设工程、1:1万地形图测绘与更新工程、城镇1:500地形图测绘工程、新农村建设1:1000地形图测绘工程、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工程、“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程、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地理国情信息监测工程、信息化测绘体系装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工程。
为保证“十二五”时期基础测绘顺利实施,《规划》从组织、制度、财力、人才、科技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规划》的实施,将为全面加强新疆基础测绘工作,促进基础测绘计划体制和公共财政投入机制的完善,大幅提升基础测绘水平,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宋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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