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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立法规范地图产品生产市场

《广东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日前提交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耀光在相关报告中表示,该条例的制定是为了解决不够规范的测绘市场。

   《广东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日前提交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耀光在相关报告中表示,该条例的制定是为了解决不够规范的测绘市场。

  陈耀光表示,广东省是地图产品生产大省,各类地球仪生产数量和来料加工印刷的地图数量约占全国总量的50%。为杜绝有政治问题的地图产品产生,为解决目前地图市场上存在着绘错、漏绘、侵权、盗版等现象,该修订草案增设了地图管理一章。

  为此,修订草案规定“编制地图和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应该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地图的内容表示应该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使用标准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保证地图内容的现实性和正确性。未经审核批准的地图和附有地图的各类产品,不得出版、展示、印刷、引进或者生产、加工,不得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

  据悉,草案要求“本省编制的中、小学教学地图和附有地图的教材、教学资料、教学用品,应当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王攀 张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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