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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公布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为测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测绘局确定的2011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的要求,2011年国家测绘局立法工作制定了缜密的工作计划。

  3sNews讯 从国家测绘局网站获悉,为使测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并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国家测绘局将在2011年启动14项立法项目。

  这些立法项目包括国务院立法项目2项,一档出台类项目7项,二档调研类项目5项。其中,国务院立法项目2项包括: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和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质量管理条例》。一档出台类项目7项包括部门规章及重要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制定《无人飞行器测绘航空摄影办法》(试行)、修订《航空摄影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测绘征信管理办法》、制定《测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制定《优秀测绘行政执法案件评选及奖励办法》、制定《遥感影像公开使用管理规定》。二档调研类项目5项包括:研究修订《关于对外提供我国测绘资料的若干规定》、研究修订《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研究制定《测绘资质巡查办法》、研究制定《军地测绘成果共享办法》、研究制定《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

  国家测绘局要求各司(室)严格按照《国家测绘局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组织好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确保立法质量,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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