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地图内容与实际不符怎么办?记者昨日从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目前正在网上征求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编制、出版、发行的地图发生错绘最高可罚10万元,市民和社会各界可在3月28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
按照征求意见稿,武汉市国土规划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市、区政府应将测绘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保证测绘成果资料及时,1:500比例尺地形图须做到适时动态更新,每3年全面更新一次,1:2000比例尺地形图每5年全面更新一次。地下管线普查整测成果也须及时补充资料,废弃或因变更而局部废用的地下管线,权属或管线使用单位应在6个月内申报注销。地图管理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图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征求意见稿提出,地图编制、展示单位在地图上刊登广告,广告面积不得超过地图图幅面积的30%,位置不得压盖地图内容。
违反规定,编制、印刷、出版、发行、展示、登载的地图发生错绘、漏绘、泄密,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全部地图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还将受到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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